(一)
申请加拿大学生签证如获得成功,加拿大签证处将在申请人的护照上贴上一个《入境签证》
(Temporary Resident Visa)及一封《学生签证》 (Study Permit)核准信。在《入境签证》有効期内(通常一年),申请人可凭这封信及学校录取通知书前往加拿大。学生在加拿大入境时换领正式《学生签证》。
(二)
申请人在加拿大就读期间,如《入境签证》已过期,学生不需理会(但《学生签证》必需保持有效)。学生如中途回国探亲,只要《学生签证》及《入境签证》仍然有效,学生回国后不需要再办任何手续就可以还回加拿大就读。
如《入境签证》已过期,学生仍可以中途回国探亲,但还回加拿大断续就读时,必须先在加拿 大驻海外签证处(如香港或北京)办理另外一个《入境签证》。如学生的《学生签证》仍然有效,《入境签证》往往可以当天办理,当天领取。《入境签证》延期不可以在加拿大境内办理。如只有《学生签证》而没有《入境签证》是不可再入境加拿大。
办理《入境签证》时,必须递交加拿大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及过去一年的学习成绩,证明学生仍然回加拿大学习。
如学生不是回原校就读,必须同时办理更换《学生签证》。
(三)
《学生签证》注有到期日子,基本上为一年(进入大学后,往往为四年)。在到期前一个月,学生必须在加拿大提出延期。正常来说,只要仍然有学校录取,《学生签证》延期并不会有什么问题(除非申请人上学期的成绩有问题)。
(四)
学生如在加拿大更换学校,必须立既通知当地加拿大移民局,重新更换《学生签证》。如学生回国探亲,还回加拿大时将转到另外一所学校就读(如从大学预科升读大学),学生可以在原居地加拿大签证处办理或更换《学生签证》。办理《学生签证》必需要有学校的录取信,在二至三个工作天才能领取(根据每间加拿大签证处的规定不一)。
(五)
加拿大驻境外签证处地点及办公时间:
驻北京大使馆:
北京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9号
办公时间:
星期一至四:上午八时十五分至十一时三十分
一次性《入境签证》及 多次《入境签证》(请参看大使馆最新收费表)
《学生签证》:(请参看大使馆最新收费表)。
驻香港总领事馆:
香港中环交易广场第一座十二楼
办公时间:
星期一、二、四、五:上午八时十五分至十一时三十分
一次性《入境签证》及 多次《入境签证》(请参看领使馆最新收费表)
《学生签证》:(请参看领使馆最新收费表)
(只收汇票或信用卡,不收现金)